第四章 第一次“进门”

我和詹姆斯结婚多年,每每回想我初次“进门”与他父母见面的情况,总感到是喜剧一场。
我说“进门”,当然不是象中国乡村的新娘子那样披着红头巾,被人用大轿子抬进夫家的大门。我第一次到詹姆斯的父母家是作为他的女朋友去作客的。
一路上,我跟在詹姆斯身后,心里盘算着,见到他父母,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詹姆斯用手去按门铃时,我已经堆起了满面笑容,正要说声“Bonjour!”(你好)”,一只小狗却先从大门后朝我扑了上来:“汪!汪!汪!”
我不由地皱起眉头,嘴里轻声说着“去!去!去!”,谁知那小狗竟摇着尾巴,越加撒欢地在我腿上扑来扑去。
“丽丽!丽丽!”詹姆斯笑着拍了拍手,这才把小狗引开来。
“Bonjour!” 詹姆斯的母亲,季南太太穿着 合体的玫瑰色套装和高跟皮鞋,热情地上前跟我打招呼。 听得出她是魁北克土生土长的法国人后裔。
“啊!看你长得这么苗条,真幸运!”
“哪里,哪里!”我朝女主人显然有些肥胖的身材瞄了一眼,虽然自己心里得意,还是矢口否认。
“Nice to meet You ! ”季南先生也热情地迎上来,要为我接过大衣。
“不用,不用!自己来!”我慌忙把大衣放在门边儿的一个椅子上,空出一双手来敬重地握了一下面前这位白发老人。
我虽说在中国大陆长大,从小批判孔夫子,但尊老爱幼的美德还是自幼形成的。无论走到哪儿,凡见白发老人,必然起身恭立,以“您”尊称,双手递物,不敢怠慢。
偏偏这位头发花白的季南老先生又是出自爱尔兰商人家族,通身透着绅士风度,时时处处必要“Lady first ”(女士优先)。
“请进客厅!”老先生毕恭毕敬地等我迈步。
“您先行!”我执意要让长辈先行。
“在您之后!”男主人甚至后退了一步。
“在您之后!”我也耐心地推让着。
在外国人家吃饭,无论吃的、喝的,都要自己一样一样地选择。
回想过去在中国作客倒是比较省事。客人一进门,主人先斟茶。喝也斟,不喝也无碍。主人不用问,客人也不需挑选。饭菜端上来,主人为客人夹菜,嘴里频频说“请!请!”客人口里推说:“不要了!不要了!”嘴里且只管吃。因为,吃得下要吃,吃不下也得撑。最要紧的是不伤害主人的面子。
西洋人的胃口似乎受不了这种罪。在加拿大这个国度里,人们对每一个人的口味的重视简直不亚于对他的宗教信仰、言论自由,以及结婚、离婚和同居权利的尊重。
有时我去快餐店吃个汉堡包,心想这回儿总不用挑选了。谁知热情服务的小姐还是要仔细地盘问:
“请问,汉堡包里要加什么调料?”
“随便。”我望望身后排队的顾客,趁机把挑选的责任推出去。
“随便?”服务员觉得不可思议,于是更加耐心地解释起来:
“您要加洋葱吗?芥末吗?”
“生菜里喜欢加什么调料?法国式的还是意大利式的?”
……
“您想喝什么饮料?”这回是季南老先生在问我,“我有白酒、红酒、啤酒、矿泉水和可口可乐。”
“桔汁。”我不由自主地从沙发上恭敬地站起来回答道。
“jus d’orange”(桔汁)是我在中国南京大学读书时初学的法语单词之一。为了发出“orange ”中的那个小舌音,我和同班的一些女生们每天早上漱口时,仰起脖子练习,不知咽下了多少口自来水。尽管老师说,法语是可以从钢琴上弹出来的最优美的语言,我还是觉得它怪得很。为什么桌子是阴性的,墙则是阳性的?为什么“政治”是阴性的,而“党”却是阳性的?那搞政治的党不是阴不阴,阳不阳吗?再说,如果“共产党”是阳性的,那还能说它象我们的母亲一样吗?
多少个早晨和夜晚,我站在学校的操场或花园里,苦苦背单词。大家都说“为革命而学”,我望着陪伴我读书的金灿灿的朝阳或银白的月亮,心里想,这古里古怪的语言兴许有一天会把我带到一个古里古怪的世界里去。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大学毕业那一年,我得到了一个奖学金,去加拿大魁北克留学。
在法国巴黎戴高乐国际机场等候转机时,我口渴万分。
“小姐,您想喝点儿什么?”机场酒吧的一位年轻的小伙计从柜台里边儿向我问道。
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就象过去在法语教学片中看到的一样。
“我想买……我想买……”手里捏着一张五元的美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从小到大,不是喝水,便是喝茶,玻璃柜台里摆着花花绿绿的瓶瓶罐罐,我一个也叫不出名字来。
手中的汗水几乎湿了那张钞票。
突然,脱口说出了一个单词“Jus d’orange”,这才如释重负。
季南先生端出来一杯橙黄色的鲜桔汁,里边儿还放了几个冰块儿。与其说加拿大是一个冰天雪地的国家,倒不如说是一个四季吃冷饮的国度。幸亏我年轻胃好,在短短几个月中,已完成了从喝热开水到饮冰水的“演变”过程。
突然,我发现老先生的手在颤抖,颤得玻璃杯里的冰块儿“叮叮咚咚”直响。我慌忙起身接过了那杯桔汁,老先生脸上微微一红。
中国的智叟形象都有花白的胡子。詹姆斯解释说,在小农经济社会里,人越老,经验越多。而在现在工业化社会中,过去的经验很快就过时了。在男子平均寿命达七十五岁,女子达八十二岁的发达国家加拿大,六十五岁以上的退休者被称作“金龄老人”。但从他们脸上很难看到中国的“花甲老人”和“古稀之年”老者的那份骄傲。可惜,我明白这一点太晚了。
那天晚餐吃的是火鸡,就是我小时候在中国动物园里见到的那种性情暴躁,动不动就把脸涨得紫红的火鸡。这种动物在加拿大竟成了圣诞节和感恩节时的特别食品。当然,加拿大的火鸡比中国的火鸡肥大得多。这里的青椒似小灯笼。什么东西都好象比中国的大一号,尽管月亮不比中国的圆。
女主人为我切火鸡肉。
“这么一块,够不够?”
“够了,够了!”我心里觉得那一块蛮小的,但又不习惯说出来,只好暗自埋怨女主人自己减肥,把正常人的胃口都低估了。
詹姆斯父亲的那双微微发抖的手又伸了过来,要为我的酒杯里斟香槟酒。
“自己来,自己来!”我眼明手快,起身一把拿过他手中的酒瓶,先往他的酒杯里咕嘟咕嘟斟了满满一杯酒,也不去望老先生的脸是否又红了。
既然有一位中国客人在座,话题自然围绕着中国。
“我小时玩球,球滚到地面上的一个窟窿里,爸爸便说,把这个洞打通,另一边儿就是中国。”季南老先生说着笑起来,他这会儿的神情颇自然,捏着刀叉的手并不发颤。
“你知道,我们这里把看不懂、听不懂的东西或事情都叫中国谜 (chinoiserie )。”女主人也插话了。
她烤了小山堆似的一只大火鸡,却只在自己的盘中添了豆腐干那么大一片儿薄肉。
“中国菜有利于健康,所以你们中国人一个个都不胖。”
季南太太接着说:“我儿子从小到大都很胖,怎么减肥也无效。谁想到去北京留学一趟,吃了两年中国饭菜,体重居然减了几十磅!”母亲望着坐在对面的儿子,说话口气好不羡慕。
我那时去外国人家里作客,还有不少顾虑,最担心谈中国政治和中国人的性生活。偏偏许多加拿大朋友好问这样的问题。好在,那天的谈话是以中国烹调这个最保险的主题开始的。
“中国菜确实丰富多样。”我轻松地说,“有人开玩笑说,中国人除了桌子腿外,什么带腿的东西都吃。象老鼠、狗、猴子、还有鸡爪子、猪腿子……”
女主人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些东西我们从来不吃的。”
只好把话题扯到加中友好上去。
“中国人对加拿大印象都不错,”我说,“都知道这里是白求恩大夫的故乡。”
“谁是白求恩?”季南太太问。
“他是你们加拿大著名的大夫呀!抗日战争时,他去中国帮助治疗八路军的伤病员,后来在中国逝世了。毛泽东写了文章纪念他,结果白求恩成了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你们没有听说过吗?”
女主人摇摇头。
男主人也摇摇头。
我吃惊了。没想到,加拿大人也这样无知。如此赫赫有名的国际伟人,竟会一问三不知!
后来我才知道,不光詹姆斯父母未听说过白求恩大夫,七十年代中加建交后,当第一个中国政府代表团来访问加拿大,提出要参观白求恩的故乡时,就连加拿大的一些政府官员也感到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你还要添一块火鸡肉吗?”女主人问我。
心里明明想再吃一点儿,嘴里偏偏脱口而出说了个“不”字。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女主人是绝对尊重客人的意愿的,从此闭口不谈添肉的事情。我不好意思再改口,只得埋头吃生菜沙拉。
不料,女主人却高兴起来:“我原来以为你们中国人不喜欢吃沙拉菜呢,难怪你这么苗条!”
其实,那天最大的教训还在后边呢。
吃过饭,詹姆斯便跟我告别,匆忙出门去参加一个中国介绍会。结果由季南老先生开车送我回学生宿舍去。下车后,他抢先提起了詹姆斯借给我的一大包书。
我的房间在女生宿舍的三楼。
顺着楼梯一级一级地登到第三楼时,老先生已经大口大口地喘气了。我十分过意不去。
“晚上好!”
“晚上好!”
一群姑娘从走廊对面过来,叽叽喳喳地向我打招呼。
我一边答应着,一边趁老先生跟她们搭话,一把夺过了他手中的鼓鼓的书包。哪有让长辈替晚辈提东西的道理?
不料,他突然爆发了,脸涨得通红:“请把书包还给我!不要以为我那么无能!告诉你,我还不老!不老!”
我顿时目瞪口呆,两手冰凉,呆呆地望着季南老先生径自将书包一直提到我的房间门口放下。
那天晚上,当然什么书也看不下去,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詹姆斯却在电话中幸灾乐祸:“吃力不讨好吧,谁叫你入乡不随俗啊!”

 


返回主页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