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丽丽的嫉妒


我在中国长大,从小对狗印象不好。因为坏东西似乎都与狗有关。什么“帝国主义走狗”啦,“狗地主”、“狗汉奸”啦。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天天听到造反派喝令反革命分子:“低下你的狗头!”“夹起你的狗尾巴!”
狗的名声极臭,形象也可憎。
十九岁中学毕业后,我被下放到江西农村,发现农民茅屋前的看家狗,一只只骨瘦如柴,只会跟在穿开裆裤的孩子屁股后面舔屎吃。要么是恶狠狠地冲着生人狂叫,被人投一石子,痛骂一声“贱骨头!”便灰溜溜地逃走。实在是一群败类,不是被人蔑视,便是被人宰了吃。
不难想象,十几年前,当我被介绍认识第一只有名有姓的小洋狗时,眼睛不由得瞪大了。
“你看,这是我们家的丽丽,漂亮不漂亮?”我和詹姆斯认识不久,他给我看了一张照片:一只浅灰色的小卷毛狗,两眼又大又亮,宠儿般趴在詹姆斯的膝盖上。
“你别看它身体很小,已经七、八岁了。”
我注意到詹姆斯不是用法语中女性“她”字,便是用那个娇滴滴的名字“丽丽”。
“丽丽几乎和我们一块儿长大,是一名家庭成员。我在中国留学两年,有时候还真想她呢!”
“丽丽是我们的女儿。”季南太太不止一次地这样对我说。我知道她一直很想生一个女儿,结果只养了三个儿子。
每次去詹姆斯父母家,看到丽丽不是懒洋洋地趴在客厅中央的地毯上,便是自在地靠在季南先生的脚旁。我每每向那只小母狗投去不屑的一瞥,它则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我这个出现得越来越频繁的“外人”。
几年前,丽丽因年纪太大,抵抗力减弱,得上了各种各样的病。它的腿拐了,身上的毛也脱了不少,并且变得很迟钝。公公不忍心看她受折磨,一狠心同意了兽医的意见,给丽丽打了一针,让她安乐地死去了。
记得丽丽死去那一天,公公、婆婆从魁北克市打长途电话来。詹姆斯和他们足足谈了半小时,那神情俨然象失去了一位家庭成员。
不久后,当我和詹姆斯回魁北克探望他父母时,发现婆婆居然把一张丽丽的彩色照片和我那张头戴花环,身着金黄色旗袍的新娘照片摆在同一张书架上。
当媳妇的嘴里没说什么,心里可实在不高兴。终于让丈夫向婆婆转达她对这种人、狗不分的荒谬做法极度不满。
当季南夫人听儿子如此这般地描述中国人怎样在城里打狗,在乡下又怎样食狗肉暖身子时,眼睛越睁越圆,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我的上帝!”接着,她颇为道歉地将丽丽的照片移到了窗口边儿的一张茶几桌上。
“小林,你别见怪。在你来之前,丽丽一直是我们的女儿呀!”
丽丽死后半年,公公婆婆又去买来了一只欢蹦乱跳的小公狗,取名“雷克斯”。
“妈妈,这是雷克斯的照片吗?”我的两个儿子宁宁和异异见我手里拿着一张狗的照片,扑到我的膝盖边儿问。
“不是的。雷克斯是一个男孩子,而她是一个女孩子,她叫丽丽。”
“为什么她是一个女孩子?”五岁的大儿子宁宁每天要问十几个为什么,其中至少有一半是无法回答的。
“她生来就是女孩子嘛!”
宁宁嘴里含着那个吃饭、睡觉都握在手中的蝙蝠侠模型,瞪着大眼睛,似乎还想问一个为什么。
“丽丽是雷克斯的姐姐吗?”小儿子异异突然问。
“对了!就象你们俩儿是兄弟一样。”用兄妹来解释两只狗的关系对孩子们来说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宁宁居然没有再问什么。
他们到底是在加拿大长大的,我想,和我在童年时代的经历如此不同。人的尊严、地位,狗的权利、待遇,有时真难摆平。
两个儿子跑出门找他们的好朋友雷克斯玩儿去了。
我继续端详着丽丽的那张照片。那一年它十岁,仍算是丰韵犹存(这种卷毛狗的寿命通常不超过十五岁):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柔软垂肩的长耳朵,侧身斜卧在金黄色地毯上,使人联想到西方画册上时髦女郎的艳媚姿色。说它象好莱坞动画片《贵小姐与流浪者》中的女主人公小狗那么漂亮,真是一点儿不夸张。我总感到,照片上丽丽眼里还带有几分对我的责备。有谁知道那年夏天发生在我和她之间的一场“格斗”?
八一年夏季,季南夫妇去欧洲旅行一个月,请我和詹姆斯为他们看守房子,照料小狗丽丽。
为了挣得下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詹姆斯找了一份夏季工作,为魁北克一家喜来登饭店的餐厅洗碗,每天早出晚归。
白天,季南夫妇的那幢摆设考究的两层楼房里,就剩下我孤单单的一个人。
小狗丽丽总是静静地趴在离我不太远的地毯上,时而打盹,时而好奇地观察我一阵。
“你好吧,心爱的!”詹姆斯会不时抽洗碗空隙从饭店给我打一个电话,声音里还带着粗粗的喘息,“论文写得顺利吗?”
“还好还好。”我望着摆在书桌上的空空的稿纸,匆匆撒了一个谎。他哪里知道,我一直在盼望他的电话呢!热恋的人,几个小时不见面都想得慌!
“下星期我有两天休息,我们可以去郊外野餐。”
听着他兴奋的话语,我好象已经扑到了他粗壮的臂膀之间。
“你小心别把手烫坏了!”
听詹姆斯说,他在餐厅工作时,常常要从洗碗机里将烘干的一排排冒着热气的盘子很快取出来。我劝他辞去这份洗碗的工作,何苦呢?父母生活挺富裕的,难道一点儿学费还不能支援儿子吗?
“我不要他们的钱!自己能挣一点儿是一点儿。一小时五元半,一个夏天能挣两千元钱呢!再说,我们快要结婚了,我还要攒钱养老婆哟!”他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本来,我独自寻思,与詹姆斯这个外国人结婚要闯过那么多的障碍,心里集聚的一团团愁云,一缕缕忧思,顿时都在他的笑声中融化了,消失了。
“再见!我该去洗碗了。”最后总不忘加一句,“我爱你,吻你!”
虽然已是天天听的习惯话了,仍然觉得那么甜蜜。唉,过去听得太少了!
我在加拿大大学里进修的法国文学分明是一部动人心弦的,从古到今的爱情史。眼前要分析的又是一个爱情故事《修女的心声》。不知怎的,脑子里却出现了多年前刚上一所中国大学时的场景。
那时文革刚结束不久。在开学典礼上,头发花白的老校长,身着蓝色中山装,面对几千名来自工厂、农村和部队的工农兵新生宣布:不许谈恋爱!你们在大学学习期间谈恋爱是犯纪律!
满手硬茧的工农兵大学生报以了热烈的掌声。当然,令人兴奋的不是校长的严肃讲话,而是当上了大学生的事实:从此不用在那个“广阔天地”里继续挣扎。从此不用每日清晨起来,眼望茅屋顶自问前途何在。从此不用白天头顶烈日下稻田干活,晚上点起油灯关门偷学数理化。从此可以光明正大地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为革命而学习。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吗?
可是在拿到毕业文凭的那一天,心里竟有一种空虚,莫名其妙的空虚。不对!三年的大学生活怎么回想起来不是春花烂漫,诗意盎然,却象一张揉皱了的旧报纸: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室,食堂,寝室,那么多明媚的月夜居然没有留下什么甜蜜的回忆……
“汪,汪,汪!”轻声的狗叫突然把我拉回到加拿大。
厨房墙上,挂钟里的小鸟“咕”地叫了一声,已经到了下午一点。
这才想起詹姆斯出门前的嘱咐:“别忘了给丽丽喂中饭。她最喜欢吃三明治饼。还有,要喂水!否则她口渴了,会去卫生间喝抽水马桶里的水……你写论文写累了,可以带丽丽去外边儿散散步!她不喜欢成天呆在房子里,记住!你也要多晒晒太阳。”
看他为丽丽想得多周到,简直超过了对我的关心!
我偏偏去拿小狗最不喜欢吃的“骨头饼”,扔在它面前的地板上。
丽丽慢慢走上前,无可奈何地将一块“骨头”衔在嘴里,瞟了我一眼,半天才吞下去。
我的目光移到了父母的来信。厚厚的七、八页,摆在桌上。
“女儿啊,你可千万要三思而行!”妈妈写道,“跟洋人谈恋爱可不是开玩笑。你看外国人的离婚率那么高,到时候,这个叫詹姆斯的抛下你,只身在外国漂流可怎么过啊?”
爸爸则从政治角度分析跟外国人结婚的严重后果:“党和国家培养你这么多年,你却偏偏要去爱一个洋人。中国有那么多年轻有为的小伙子,你就一个都看不中吗?再说,现在国家规定不许跟外国人结婚,你这样一意孤行,对弟弟、妹妹的前途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你考虑过吗?”
“汪汪汪!”丽丽又朝我叫了几声。
“叫什么?”我心烦意乱地嘟哝着,发现地上的“骨头饼”都被吃光了。
小狗望望我,我也没好气地望望它。
突然,它碎步跑到餐桌旁,用嘴将放在地板上的那只它平时喝水的小塑料碗叼起,轻步跑到我面前,将那只碗“砰”的一声丢在我脚下,然后前腿直立,后腿弯曲地坐下来,面对面地瞅着我,分明在说:这下,你还不明白吗?外来人!
我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暗说:“你真精!”
从下午四点开始,我便不时地朝客厅外的大门口望去。真盼望能即刻看到詹姆斯的身影。我要严肃地跟他谈谈我们的婚姻大事。
丽丽好象也在等他。我发现它总是在大门前的地毯上轻轻地走来走去。
门铃响了!我推开桌上的稿纸,奔向门口,差一点儿踩着跑在我前头的那只小母狗的腿。
“是你,詹姆斯!”我边开门,边兴奋地喊着。
汪!汪!丽丽一点儿也不落后。
詹姆斯一路骑车回来,满脸是汗。身上的背包还来不及解下,便伸出大手来亲热地抚摸在他腿边儿扑来扑去的小狗。
“啊,丽丽,丽丽,你好吗?”
小母狗激动地叫着,在詹姆斯的抚摸下,伸长脖子,舒展四肢,甚至得意地翻转身,背躺在地毯上,让詹姆斯一下又一下地抚摸它那毛绒绒的肚子。
当时我的脸上一定是红一阵,白一阵。没想到,盼望了他一天,回来后却先去摸那只狗!
我闷闷不乐地烧了晚饭。
詹姆斯在楼上洗完澡,换好衣服下来,明明看见我坐在餐桌旁等他吃饭,却先去冰箱里取丽丽最喜欢吃的“三明治饼”来喂它。
那小狗一边儿香喷喷地嚼着饼,一边儿撒欢地摇着尾巴。
“你大概忘记给丽丽喂水了吧?”詹姆斯笑着对我说,“刚才她差一点儿喝了卫生间 抽水马桶的水。”
够了!够了!我将詹姆斯伸过来的臂膀使劲甩开。
“你说!到底是丽丽重要,还是我重要?”吃过晚饭,我终于决定跟詹姆斯打开天窗说亮话。
“原来为了这个跟我赌气啊!”詹姆斯又哈哈大笑起来。这回他的笑声非但没使我消气,反而象火上加油,把我激怒了:“你说,你到底把不把我放在心上?我们几个月没见面,你回来度假,不想和我多呆在一起,只顾去洗碗赚钱。你们外国人就是处处金钱第一!跟你说,我们结婚不结婚,还没有最后定!”
詹姆斯绝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一场不测风云,立即把声调变得柔柔的:“对不起!请原谅我。一天不见面,丽丽看我回来总是很亲热的。如果这使你生气了,我以后一定注意。”说着,用他那双大臂膀轻轻轻地把我围起来。
想不到大胡子粗中有细,不但会啃书本,还会逢场作戏。他这一招正适合我的脾气:吃软不吃硬。
我直觉地感到,丽丽的那双眼睛正从什么地方盯着我和詹姆斯。一回头,果然它正盘坐在书房门口,两眼一眨不眨地注释着我们,脸上的神情却很平静。
我突然想出了一个报复的点子,也用我的双臂搂住詹姆斯的腰。
大胡子没想到我这样快就气消了。虽说在中国留学两年,学会了用筷子拣花生米吃,用北京的方言说“脏话”,但跟中国姑娘谈恋爱还是破天荒第一次。而且,是跟在加拿大的大陆姑娘打交道。她们在社会主义祖国的表现是一回事,到西方自由世界后的行为又是另一回事。反正,有很多谜要解呢!我看着大胡子眼镜后面的诧异神色,肯定他心里想的就是这些。
我一边儿吻詹姆斯,一边儿斜视那只小狗。
丽丽果然吃醋了。
汪!汪!汪!那叫声里分明带着抗议。
我却偏偏把大胡子的身体越搂越紧。
这一回,丽丽居然冲了上来。甚至两眼凶光地威胁我。
“丽丽,你也来了!”可恨詹姆斯见了那只狗就高兴,竟撇下我,用手去亲热地抚摸它。丽丽则得寸进尺,趁机将两条腿伸到坐在转椅上的詹姆斯的腿上,然后伸长脖子,将脸凑近詹姆斯的脸,甚至伸出了它的舌头……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只狗居然会有这样热烈的感情!
詹姆斯却不以为然,亲切地对小狗说:”啊,是啊,丽丽也想跟我亲亲嘴,是吧?“说着,伸出了他的舌头。说时迟,那时快,小狗飞快地舔了一下詹姆斯的舌头。
我完全惊呆了!不能想象它跟中国乡下的看家犬都属于狗类。
不知哪里来的一股劲,一把将丽丽从詹姆斯腿上拖下来,推到门外。
看我们到底谁胜谁负!我心里忿忿地说。
詹姆斯不知所措地抱着我,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复杂!难道这里也夹杂着”文化差异“问题吗?
被赶到门口的丽丽此刻狂叫起来:
“汪汪汪!汪汪汪!”简直是歇斯底里,全身发抖,眼珠发红……
詹姆斯终于被丽丽的吵闹激怒了,低声吼道:
“滚开!丽丽,下楼去!”
不知趣的小母狗这才悄悄退走了。
第二天早上詹姆斯出门后,屋子里的气氛跟外边儿的天空一样阴沉。丽丽干脆不理我,不知躲在屋里的什么地方。
我一个人趴在楼下的书房里写论文,总觉得丽丽的那双眼睛盯着我的背脊梁。一回头,却什么也没发现。
窗外乌云密布。
室内静寂无声。
雷雨前的沉闷几乎叫人喘不过气来。起风了,心里的愁云似乎被吹散了,可是眼光一落到妈妈的来信上,便又聚拢起来:“……你爸腰疼病又犯了。现在只能躺在硬板床上休息。他常常念叨着你……”
爸爸的腰疼病不就是在文化大革命的那场斗争后开始的吗?
那天会场的气氛跟这时一样阴森。
爸爸跪在台上,头上戴着高帽子,上面写着:“叛徒、反革命、走资派张帆”。
我和弟弟、妹妹在台下,夹在几百个革命群众之间。
“去!叫你爸爸老实交代!”一个光着头,胳膊上扎着红袖套的造反派突然用手指点着我命令说。
当时我只有十三岁,但已经懂得对共产党和毛主席的爱应是无条件的,而对亲生父母的爱则是有条件的。他们拥护共产党便可亲,反对毛主席则可恨。
我望着众目睽睽下的“反革命”父亲,冷冷地问到:
“你说,为什么要走资本主义道路?”
双腿跪着的爸爸抬起头来,用充满血丝的眼睛望着我。我知道,他被逼着写检讨,交代“罪行”,几天几夜不能睡觉。
“孩子,我没有走资本主义道路呀!”父亲的目光里没有一点儿责备,只有谅解和慈爱。
“你还狡辩,我砸烂你的狗头!”那个光头的造反派手举一条扁担劈头朝父亲脸上和腰上重重地打下去……
“汪汪汪”,从楼上的一个角落传来了丽丽的吼叫。
外面刮起大风来,天空变得象锅底一般黑。
我看看厨房墙上的挂钟,根本不到喂狗的时间。它这是无理取闹!
我走到客厅,发现丽丽在二楼的走廊上,居高临下地向我吼叫。看样子是不甘忍受我昨天占了上风,决心要报复一场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那声音里充满了挑战。
我噔噔噔冲上楼,决心治治它。难道说,文革中受人气,来到加拿大还要受狗气吗?
“Va-t’en! Va-t’en ! 狗东西,滚下楼去!”
我法语加汉语地喝斥丽丽,一边儿满楼追它。从一个卧室到另一个卧室,从客房到浴室。丽丽左躲右闪,上蹿下跳,眼睛里露着惊恐和愤怒。从小被季南一家当人一样对待的丽丽想必被我的粗鲁举止镇住了,只是 本能地抵抗,恶狠狠地吼叫着。 而我即使在动物保护主义盛行的加拿大也无法抬举眼前这个猖狂 的小狗!
我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了,丽丽的吼声也有些发哑了。这时,我一个箭步将它逼到了楼梯边沿,丽丽却倔强地不肯下楼,边退边冲我怒吼。突然,它后腿失足,从楼梯滚了下去,一直滚到一楼。
我吓得闭上眼睛,脑子里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丽丽要是摔伤了,我可怎么交代?
没想到,半分钟不到,丽丽从地毯上爬起来,以十倍的疯狂从楼梯向我扑上来。
我害怕了!看它那双变得血红的眼睛,好象要跟我拼命了。我躲闪着跑下楼,毫不迟疑地从大门冲了出去。丽丽紧追不放,差一点儿被我关上的门挤伤了腿。只听它在门里面歇斯底里地狂叫,叫的几乎要断气了。此时此刻,那只文雅、漂亮的母狗已完全变成了我在中国乡下见到的疯狗。
大雨倾盆而泻。
我无处可走,蜷缩在楼房走廊的屋檐下。
雷鸣声。狗吠声。
冰冷的雨点,一滴滴打在胳膊上,激起一层鸡皮疙瘩,脸上却热辣辣的。
你有罪!你有罪!恍惚中听到许多愤怒的声音:是父母的声音?是弟弟、妹妹的?还是中国的大学领导?……
屋子里的狗叫一声比一声沙哑。
真盼望丽丽能渐渐消气,让我平静下来。
雨小了。
我不敢冒失地开门进屋去,丽丽一定会冲上来咬我的。出去散散步吧,心里实在乱得很!
不一会儿,太阳出来了。
正是上午十一、二点的太阳。金灿灿、暖哄哄的,突然催醒了一幅巨大的水彩画:雨水洗过的房屋,一幢比一幢鲜艳别致;修剪齐整的草坪,一块块绿茵茵、湿漉漉;家家门前的花园和屋檐下挂的花蓝,五彩缤纷,浓香扑鼻;玫瑰花、大丽花、百日草、蝴蝶花、金钟花和翠菊……
路对面,一位中年妇女和一位白发男子相对走着,各人手里牵着一只小狗。
“您好!”
“您好!”两位主人客气地打了招呼,没想到两只小狗却不满足如此短暂的寒喧。它们互相嗅着对方毛茸茸的身子,象是打算细谈一番。
于是,这边的女士和那边的男士微笑着止住了脚步。
“我家的小金米好象开始懂事了。”男士望着他的小狗,诙谐地说。
“可惜我们的莱西还是傻姑娘一个。”女士也笑着搭讪。
我看着看着,似乎突然明白了什么。啊,加拿大!这个神奇的国土。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让眼前的美丽与平和抹去刚才发生的一场恶梦。
那天晚上,詹姆斯回家后奇怪地问我:
“丽丽怎么象生了大病?眼睛那么红,声音也哑了?”
“不知道。”我回答的声音很低,神情如罪犯一般。
第二天,詹姆斯走后,我特意作了一顿好吃的中餐:红烧排骨,与丽丽分享。下午又带她去附近的树林里转了好几圈。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机灵的丽丽很快识出了我的直心肠。小狗到底是小狗,一点儿不记仇。只过一两天,我们俩便默默地相互原谅了,好象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似的。
最近,我整理了以前十几年的照相集,惊讶地对丈夫说:“你看,我们过去的那么多生活照片里都有丽丽呢!”
正在包书的詹姆斯,朝我抬了抬眼说:“我早就告诉过你,她是我们的一个家庭成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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